防城港市小广告发布管理条例第五条有效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小广告发布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解决小广告发布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地方法规 · 防城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8月1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