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红色资源保护传承条例/第四章 传承弘扬第二十八条有效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创新方式、分类指导,推动红色文化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等,增强红色文化传承弘扬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7月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