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殡葬管理条例/第三章 殡葬服务管理第十七条有效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当地突发公共事件遗体处理应急预案,在应对突发公共事件过程中,按照应急预案处理遗体。地方法规 · 盘锦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