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条

有效

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是自治州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它的常设机关是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应当合理配备藏族和其他民族公民,应当有藏族公民担任主任或者副主任。

地方法规 · 果洛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