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北部矿山生态保护与修复条例/第四章 监督管理第二十七条有效北部矿山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交通运输等部门建立综合监管和超限检查站点,加强对矿山开发利用、保护管理、修复治理等活动的日常监督管理。地方法规 · 新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