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条

有效

实行封山育林。北部矿山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林业部门应当根据生态保护要求,确定适宜进行封山育林的区域,提出封山育林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予以公布实施。

地方法规 · 新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