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北部矿山生态保护与修复条例/第二章 保护第十四条有效矿产资源开发企业应当采取密闭、围挡、遮盖、清扫、洒水等措施,防止扬尘污染。地方法规 · 新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1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