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五条有效单位或个人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和地点燃放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整改,对个人处一百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7月1日第四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