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殡葬管理条例/第三章 遗体处理和丧事活动管理第二十九条已修改禁止在广场、公路、街道等公共场所举行丧事活动。地方法规 · 西宁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8年6月22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