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条

有效

监督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落实情况,主要包括依法以文字、音像等形式,对执法活动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进行全过程记录并归档,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等情况。

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