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边彝族自治县人居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人居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所需经费列入自治县预算。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缴纳垃圾、污水处理费。地方法规 · 马边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7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