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边彝族自治县人居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有效为了创造和保持整洁、优美、文明的城乡人居环境,保障城乡居民身体健康,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马边彝族自治县(以下简称自治县)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马边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7月1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