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对见义勇为人员的保护,坚持及时、有效的原则;对见义勇为人员的奖励,坚持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28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