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有效为弘扬正气,鼓励见义勇为,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四川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28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