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

有效

调水工程应当划定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对调水水源进行保护。

成都市、资阳市人民政府应当依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对本行政区域内调水工程划定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并在管理范围边界设立界桩、公告牌等保护标志,向社会公告。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移动、损坏设置的界桩、公告牌。

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