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十条已废止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绿地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一级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西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6月22日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