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章 总则第十七条有效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编制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公开并接受社会监督。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