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章 总则第十六条有效国家实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生产安全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