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经济特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有效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及省人民政府的规定,对违反本条例有关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行为,行使职权范围内的行政处罚权。地方法规 ·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