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条

有效

鼓励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在住宅区、商场、超市、便利店等设置便民回收网点,建立预约回收平台,公开交易目录、价格和联系方式,开展定点回收、上门回收和旧货捐赠、义卖以及交易等活动。

地方法规 ·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