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景宁畲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有效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每年将实施本条例的情况向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或者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地方法规 ·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8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