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景宁畲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七章 民族关系第六十三条有效自治县贯彻执行民族政策,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开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实践,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弘扬畲族忠勇精神。禁止对任何民族的歧视,禁止破坏民族团结和制造民族分裂的行为。地方法规 ·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8月1日第六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六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