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景宁畲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六章 财政管理第五十六条有效自治县通过上级财政转移支付的支持,保证国家机关正常运转,财政供养人员工资、津贴和补贴按时足额发放,基础教育正常经费支出。在执行预算过程中,遇到上级国家机关的政策调整或者受灾减收等原因,县财政受到增支减收时,报请上级财政在测算转移支付时作为因素给予照顾。地方法规 ·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8月1日第五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