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条

有效

自治县采取措施,促进农民增收,建立解决相对贫困长效机制。

自治县在群众自愿的基础上,对居住在偏远山区、生产生活条件差的居民,有计划地帮助搬迁,在资金、建设用地、物资等方面给予重点帮助和扶持。

地方法规 ·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