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景宁畲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三章 经济建设第三十五条有效自治县采取措施,促进农民增收,建立解决相对贫困长效机制。自治县在群众自愿的基础上,对居住在偏远山区、生产生活条件差的居民,有计划地帮助搬迁,在资金、建设用地、物资等方面给予重点帮助和扶持。地方法规 ·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8月1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