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林权管理条例/第四章 林权市场服务第三十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支持抵押权人在林权抵押期间管理和培育森林、林木,防止森林、林木资源受到破坏。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29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