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条

有效

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应当与社区康复人员家属、所在单位,社区康复执行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公安机关建立联系机制,跟踪评估戒毒人员的戒毒效果。

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