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流溪河流域保护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六十四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擅自采伐流溪河流域内生态公益林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罚。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6月15日第六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