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条

有效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行政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信用信息归集、采集和应用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中有关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和未成年人保护规定的,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侵犯他人隐私权等民事权利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