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实施细则/第二章 选举机构第八条有效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分别设立选举委员会。县乡两级选举委员会受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县级人大常委会)的领导。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3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