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实施细则/第五章 选区划分第二十四条有效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名额分别分配到选区,按选区进行选举。每一选区选举1至3名代表。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3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