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二条

有效

物业服务人应当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电梯、消防设施等易于发生安全风险的部位和设施设备加强日常巡查和定期养护,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地方法规 · 张家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