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物业管理坚持党建引领、政府主导、业主自治、多方参与、协商共建的原则。地方法规 · 张家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