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由贸易港国际船舶条例/第二章 船舶第二十二条有效国际船舶登记机构和船舶检验机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核发国际船舶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