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养老服务条例/第六章 养老服务人才培养第三十九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养老服务人才培养、使用、评价和激励机制,依法规范养老服务用工。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7月1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