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监察委员会对公职人员依法履行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工作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地方法规 · 湖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7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