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条

有效

当事人在矛盾纠纷化解活动中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如实陈述身份信息、矛盾纠纷事实;

(二)遵守现场秩序、尊重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人员;

(三)尊重其他当事人行使权利;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地方法规 · 湖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