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条例/第三章 矛盾纠纷化解第三十条有效当事人在矛盾纠纷化解活动中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如实陈述身份信息、矛盾纠纷事实;(二)遵守现场秩序、尊重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人员;(三)尊重其他当事人行使权利;(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地方法规 · 湖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7月1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