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宁满族自治县旅游业管理条例/第六章 附则第三十五条有效本条例所称旅游资源,是指自然界和人类社会凡能对旅游者产生吸引力,可以为旅游业发展所利用,能产生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的自然景观、人文景观、文化艺术和民俗风情等各种事物和因素。地方法规 · 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6月8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