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三条有效文明行为促进工作应当坚持教育引导与实践养成相结合、积极倡导与有效治理相结合、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的原则,运用数字化等新技术、新方法,构建党委领导、政府推进、社会协同、全民参与的共建共治共享治理格局。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7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