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条

有效

旅游、交通运输、城市管理等部门应当在机场、码头、车站、广场、体育场馆、商场、公园、景区、游乐场所等公共场所,宣传、倡导文明行为规范。

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