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土地权属争议处理条例/第二章 处理原则和依据第二十四条有效一九八七年一月一日以后占用土地发生权属争议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29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