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气象条例/第六章 气象行业管理第二十八条有效气象计量器具必须经法定气象计量检定机构依法检定。禁止使用未经检定、检定不合格或超过检定有效期的气象计量器具。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28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