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保障非本市户籍人口合法权益,完善非本市户籍人口居住登记制度,加强非本市户籍人口服务管理,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根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佛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