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源
党内法规
法规
部门文件
关于
中文
English
河南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
/
第七章 附则
第六十八条
有效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参照设区的市执行本条例。
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1日
第六十七条
回到全文
第六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