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四章 运营安全第三十一条有效铁路车站设置公共卫生检疫站点的,铁路运输企业应当予以配合。公共卫生检疫站点的设置和运行,应当在满足应急管理需要的同时,减少对铁路车站运行的影响。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加强铁路运营食品安全管理,遵守有关食品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保证食品安全。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