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条

有效

环境卫生、物业管理、旅游旅馆、餐饮烹饪、家政服务、再生资源、商业零售、物流等领域的相关行业协会应当制定行业自律规范,开展行业培训和评价,共同推进生活垃圾管理工作。

临街商铺应当保持责任区内环境卫生,按照有关要求将生活垃圾投放到指定的收集容器或者收集点。

地方法规 · 清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