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条

已修改

鼓励农业机械报废更新。报废农业机械的所有人到县(市、区)农业机械管理部门办理报废手续后,可以凭报废凭证在购买列入推广目录的农业机械时优先享受财政补贴政策。

农业机械报废更新的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