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第四章 安全监理第二十八条已修改等道路外(市、区)农业机械管理部门处理。在处理农业机械事故时,对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农业机械等证据,农业机械管理部门可以依法先行登记保存。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27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