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在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并定期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水土保持工作。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28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