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条

有效

本办法自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1993年8月16日河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1997年5月23日河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关于修改〈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的决定》修正的《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同时废止。

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