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条
有效社会福利彩票公益金的百分之六十以上应当用于支持发展养老服务。
赡养人、扶养人不履行赡养、扶养义务的,村(居)民委员会、老年人组织或者赡养人、扶养人所在单位应当督促其履行。
鼓励普通高等院校、职业技术院校设置养老服务专业或者开设相关课程,支持在有条件的各类养老服务机构设立实训基地。普通高等院校、职业技术院校毕业生从事居家养老服务护理工作的,按照规定给予入职奖励和补贴。
养老服务机构应当加强对养老服务人员的岗位培训、专业考核,提高养老服务人员职业道德和业务技术水平。养老服务人员参加养老服务职业技能培训的,按照规定享受培训补贴。
地方法规 · 扬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1日